廣東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廳關于2023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(第二批)安排計劃及2022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調整計劃的公示
按照《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(修訂)》(粵府〔2023〕34 號)《關于深化省級預算編制執(zhí)行監(jiān)督管理改革的意見》(粵辦發(fā)〔2018〕17 號)等要求,現(xiàn)將 2023 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(第二批)安排計劃及 2022 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調整計劃進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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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《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(修訂)》(粵府〔2023〕34 號)《關于深化省級預算編制執(zhí)行監(jiān)督管理改革的意見》(粵辦發(fā)〔2018〕17 號)等要求,現(xiàn)將 2023 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(第二批)安排計劃及 2022 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調整計劃進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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