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省空氣質量持續(xù)改善行動實施方案(征求意見稿)
到 2025 年,全省地級城市細顆粒物(PM2.5)平均濃度控制在 35 微克/立方米以下,空氣優(yōu)良天數比率達到 83.3%以上,重污染天氣比率降至 0.2%以下;皖北六市在確保完成“十四五”期間既定約束性目標的基礎上,力爭 PM2.5 控制在37.7 微克/立方米以下,空氣優(yōu)良天數比率達到 76.8%以上。
全省氮氧化物、VOCs(揮發(fā)性有機物)重點工程減排量(較2020 年)分別達到 8.3 萬噸、3.07 萬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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